三纲五常:儒家伦理文化中的重要思想

发布时间:2023-12-06 11:33:26作者:舒鸿

三纲五常是儒家伦理文化中的重要思想,通过对社会关系的规范和约束,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三纲成为封建统治者用于奴化人民的工具,是在宋明以后。以等级名份教化社会的观点被称作“天理”,成为禁锢人们言行的桎梏。如违犯封建伦理纲常,即被视为“名教罪人”。这种说法扭曲了孔子“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夫夫、妇妇”之说。其核心是从于正理或无条件服从于上下关系,三纲立足于关系下的服从,而孔子立足于正理,倡导无论地位都该依正理尽本份。

三纲五常的起源与发展

三纲五常两词,出自于西汉董仲舒的《春秋繁露》一书。但作为一种道德原则、规范的内容,它渊源于先秦时期的孔子。孔子曾提出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仁义礼智等伦理道德观念。孟子进而提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五伦”道德规范。董仲舒按照他的“贵阳而贱阴”的阳尊阴卑理论,对五伦观念作了进一步的发挥,提出了三纲原理和五常之道。

在人伦关系中,君臣、父子、夫妻存在着天定的、永恒不变的主从关系:君为主、臣为从;父为主,子为从;夫为主,妻为从。即所谓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这三纲。董仲舒又认为,仁、义、礼、智、信五常之道则是处理君臣、父子、夫妻、上下尊卑关系的基本法则,治国者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

三纲五常的并提连称,始于东汉后期的经学家马融。这种并提连称意味着封建思想家终于把封建纲纪和处理这种纲纪的道德原则结合为一体,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政治伦理道德体系。宋朝时期,“朱熹发展天理说,把‘三纲五常’与‘天理’联结在一起,他认为三纲、五常是天理的展开,是‘天理’体现于社会规范的当然的产物,是永恒不变的协调社会关系的妙药”,至此,朱熹的“理一分舒”论便成为社会生活秩序的规范了。

对三纲五常的理解

三纲五常:儒家伦理文化中的重要思想

对于三纲的理解,应该明确一点:三纲并非是为臣、子、妻定的,而是给君、父、夫定的!正确的理解应该是:君主应该成为臣下的表率,父亲应该成为儿子的表率,丈夫应该成为妻子的表率。身处某种位置,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正人先正己,三纲非但不是奴役压迫,反而是对上位者的约束。

对于五常的理解,仁是爱之深的表现,义是正之切的表现,礼是形之美的表现,智是识之博的表现,信是守之诚的表现。仁、义、礼、智、信五常之道则是处理君臣、父子、夫妻、上下尊卑关系的基本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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