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从权臣到奸臣的终结

发布时间:2024-01-10 17:03:24作者:屈菁

秦桧,字会之,汉族,建康府(今江苏南京)人,是南宋时期臭名昭著的奸臣。他在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去世,享年66岁。尽管他已离世数百年,但他的罪行仍然被人们铭记,永远留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

政和五年(1115年),秦桧考中进士,开始了他的官场生涯。他曾历任左司谏、御史中丞等职位。靖康二年(1127年),他因上书金帅反对立张邦昌而被俘至金国,后来得到挞懒的信任。然而,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年),秦桧却意外地回到了临安,并开始力主宋金议和。

绍兴元年(1131年),秦桧升任参知政事,并很快拜相。绍兴八年(1138年),他再次拜相,开始了他长达十九年的执政生涯。在这期间,他极力推行割地、称臣、纳贡的议和政策,对金国卑躬屈膝。他不仅打压抗金将士,阻止国家恢复元气,还结党营私,排斥异己,屡兴大狱。

绍兴十二年(1142年)1月,秦桧与宋高宗合谋,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了民族英雄岳飞。这一行径彻底激起了民愤,使他成为了全民公敌。

秦桧:从权臣到奸臣的终结

尽管秦桧在生前享受着高官厚禄,受尽恩宠,但他的恶行终究是掩盖不住的。开禧二年(1206年),宋宁宗追夺其王爵,改谥谬丑,这也算是历史对他的一种公正的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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