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田制的特点:古代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度及其影响
井田制与均田制的区别
井田制和均田制是中国古代社会两种重要的土地制度,它们在出现时间、作用和制度特点上存在明显的区别。
一、出现时间
井田制:井田制出现于商朝,到西周时已发展得很成熟。
均田制:均田制由北魏至唐朝前期实行。
二、作用
井田制:井田制代表整个奴隶主阶级占有全国所有土地,然后分配给大小奴隶主使用,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奴隶和庶民则完全被排除在外。
均田制:均田制有利于依附农民摆脱豪强大族控制,转变为编户,使政府控制的自耕小农这一阶层的人数大大增多,保证了赋役来源,从而增强了专制主义集权制。
三、制度特点
井田制:井田制把耕地划分为多块一定面积的方田,周围有经界,中间有水沟,阡陌纵横,像一个井字。
均田制:封建王朝将无主土地按人口数分给小农耕作,土地为国有制,耕作一定年限后归其所有。地主阶级的土地并不属于均田范围。
四、评价
井田制度体现了夏、商、周三代社会的基本政治经济制度,可以将它定义为:井田制度是建立在以井田作为一种有效的产权供给制度为基础的夏、商、周三代社会的农业生产方式及其制度结构安排的总体描述。
同时也可以解释为微观经济活动如何与宏观价值构造相结合以实现资源包括自然资源与社会资源兑现率最大化的一种社会政治经济关系。
结果,随着这种产权制度的有效性的丧失而失去其现实意义并退出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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