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自然与社会的共同法则
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中提出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一思想,阐述了物种之间及生物内部相互竞争、物种与自然之间的抗争,只有能适应自然的生物才能被选择存活下来。赫胥黎在《进化论与伦理学》中将这一思想从生物学引申到社会学领域。严复翻译了这本书,并在《天演论》中正式提出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一说法。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是一种自然法则,原指自然界生物优胜劣汰的规律,后也适用于人类社会的发展。这个法则指出,生物必须不断进化,适应环境才能生存下来。在新的环境中,物种必须遵守这个法则,否则就会面临被淘汰的危险。因此,“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成为了生物学和社会学中的重要概念。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是达尔文进化论的核心思想之一,也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普遍存在的法则。它提醒我们,只有不断适应并进化,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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