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全面解读,助你顺利入学
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正常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四条 学院全称: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国标代码:14262;学院地址: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学府大道8号;南充校区-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于陛路。
第五条 招生对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
第六条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的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由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要求、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年度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按照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厅核定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工作。
第九条 在录取过程中,如各专业报考人数不平衡,在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同意下,学院可以对各专业间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院的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生源所在地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录满,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的档案。
第十三条 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学院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处理考生档案。如出现同分情况,则首先比较考生的数学、语文、外语成绩;若相同,再比较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 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且必须参加口试。除英语外的其他外语专业只招收该语种考生。其他专业考生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第十五条 报考建筑学专业的考生须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
第十六条 对于空中乘务专业的录取,除符合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20周岁(以报考当年8月31日为限),女生身高163cm以上,男生身高173cm以上;考生必须通过学院组织的面试及体检(面试与体检以学院公布的2023年单独招生章程为准)。新生报到后须取得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后方可入学,否则不得转入空中乘务专业进行培养。空中乘务专业无男生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 对于国防生(本科)的录取,除符合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条件外,还须满足学院的有关要求。新生入学后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将退回地方高校或转入其他普通类相应专业学习。国防生(本科)在校期间享受国防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0元),并按照军事及地方相关规定办理其它待遇。毕业时由部队下达任职命令(部队干部),同时接受必要的岗前培训后到部队报到履行国防义务。非经特别许可者不得违约留转地方工作或攻读研究生。对拒服兵役的国防生(本科),除按照《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处罚外,还将取消其进入学院学习的资格或作退学处理,并退还已享受的国防奖学金和已学全部学费。国防生(本科)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得转学或转专业。特殊情况下需转学的,必须经大军区级单位干部部门批准;需转专业的,必须经学生所在部队干部部门批准;对擅自转学或转专业的国防生(本科),按违约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经部队免试推荐和我院推荐均可攻读硕士研究生。对拒绝服役或不适应部队工作的国防生(本科),除按照《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处罚外,还将取消其进入学院学习的资格或作退学处理,并退还已享受的国防奖学金和已学全部学费。国防生(本科)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得转学或转专业。特殊情况下需转学的,必须经大军区级单位干部部门批准;需转专业的,必须经学生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