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江油女子连撞3人后逃逸,次日自首或被判重刑
四川江油市女子驾车撞人致死逃逸后自首
据中新网12月27日报道,四川江油市一名女子在驾车回家途中连撞3人,导致1人死亡2人受伤。令人震惊的是,事故发生后,该女子并未拨打120急救电话或110报警电话,而是选择了弃车逃离现场。经过调查,该女子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二天被其父亲找到,当时她正在一家消费场所喝茶。经过劝说,她最终前往公安局投案自首。
针对这起事件,有专业人士指出,该女子在发生事故后没有及时报警和救治伤员,而是逃离现场,这一行为已构成肇事逃逸。根据《刑法》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于该女子的判罚问题,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她造成了一起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她未报警、及时救助伤员。第三,她逃离了现场。她有自首情况。综合以上几点,该女子已构成肇事逃逸的规定。
在事故发生前,是否存在酒驾、毒驾等嫌疑需要进一步检查。如果该女子在车祸后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车辆维修及人员伤亡医药费用都将由她自己承担。对于事故负全部或主要责任如果构成交通肇事逃逸将处3-7年有期徒刑。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该女子有自首行为但并不一定会被轻判。根据《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视为自首。但交通肇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认定为自动投案构成自首的因上述行为同时系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义务对其是否从宽、从宽幅度要适当从严掌握。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应认定为自首但应依法以较重法定刑为基准视情决定对其是否从宽处罚以及从宽处罚的幅度。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对于有肇事逃逸、酒驾、毒驾、无证驾驶等违法情况将不予以理赔。因此该女子在车祸后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车辆维修及人员伤亡医药费用都将由她自己承担。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我们会持续关注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