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试用期不交社保: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求职过程中,我们有时会遇到企业单位在试用期内不缴纳社保的情况。这种行为实际上是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保保险法》的规定。那么,如果遇到了这种情况,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1、你需要明确,试用期内的职工同样享有社保权益。如果企业单位未为你缴纳社保,你有权要求单位为你补缴。如果单位拒绝补缴或者依旧不缴纳社保,你有权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并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来维权:
与企业单位进行协商,明确提出自己的权益诉求,要求单位为自己补交社保。如果协商无果,你可以考虑采取其他方式维权。
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他们会进行调查,如果情况属实,单位将会面临相应的处罚,同时你欠的社保也会被补齐。
如果以上两种方式都不能解决问题,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部门会要求涉事单位按照规定补缴你的社保,并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
2、如果企业单位在试用期内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未为你缴纳社保,根据相关规定,单位需要承担2倍的经济补偿金。这意味着,如果单位没有履行法定的义务,他们将面临更大的经济代价。同时,作为职工,你也会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
试用期单位也有义务为职工缴纳社保。如果遇到不交社保或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我们一定要勇敢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以上信息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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